记得那是在中专的时候,她是我最好的朋友,我和她天天一起乘车回家……
有一阵子,正赶上学校搞艺术节,要举行舞蹈、唱歌比赛,而我和其中的好姐妹很喜欢W-i-n-d-s的歌
所以想去参加比赛,参赛曲目是super lover.真的很喜欢他们的歌啦!为了此次入选,我们全力以赴了,
甚至连服装都想好了,到外面兜了老半天,买了统一服装,和裤子。在空闲时间还拼命的练习,模仿他们的动作、
背歌词。
很快比赛时间到了,但由于找不到伴奏带,只好拿原声的,这样肯定会对我们声音质量有干扰,不过也只有
此路可选。那天,我已忘了自己,很紧张,听不到自己的声音。
但结果是因为我们没伴奏带,所以落选了,评委听不清我们真正的声音。
失落地走在回家的路上,正好也换给朋友借我的裤子,以下就发生了这个情节,倒霉死了。
有一次我还同学裤子,并一起乘车的,她随手把裤子连同一本书套金塑料带、放在车旁边,下车后忘了拿,我回家跟爸说了这事,爸爸严重了指责了我,说是我的责任,因为你同学要不是借给你,就不会掉,你应该赔礼道歉,要不然以后人家就不愿和你做朋友,感觉你有点晦气,你知道吗?
爸爸说的有道理,我不能象个没事人一样,毕竟是与我有关的,在现在回想起来,有点惭愧,不过我以次为鉴
也是为人处事的标准之一。